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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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照师范学校关于开展“诚信考试”主题教育活动 暨加强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管理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25-01-07 16:50:53

各系部、各班级:

为培养学生良好学风,塑造高尚品格,增强诚信意识,学校将在本学期期末考试期间加大考风考纪管理力度,并开展“诚信考试”主题教育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强化宣传教育

由学生处发出“诚信考试,从我做起”的倡议,号召广大同学要发扬诚实守信的精神,认真复习,迎接期末考试;各班主任老师要召开主题班会,做好考前动员工作,教育学生考试中以“诚信考试”为荣,以“考试舞弊”为耻,坚决抵制考试作弊歪风,坚决杜绝各种考试舞弊行为,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。

二、加强考试管理

(一)做好考试前的考场清理工作

各班主任在考前督促学生严格按教学处的安排布置考场,并做好“三清”工作。

1.清理书籍资料。考试前要求同学们将所有书籍资料放到储物柜或带回宿舍,考试期间不允许学生带任何书籍、资料进入考场,凡在桌面、手中或衣物中发现书本、小抄者,不论是否已抄袭均按作弊论处。

2.清理课桌。保持桌面、桌洞内干净,考场内课桌能倒置的一律倒置;桌面上不准放本子,可放几张白纸作为草稿纸。

3.清理手机。考试期间继续由班主任对学生的手机统一管理,私自将手机带入考场者以作弊论处。

4.打扫考场卫生。考试期间要求考场前后门玻璃干净、无遮挡,并保持好考场卫生,学生处将对此开展专项检查。

(二)加强考试巡查工作

学校将在期末考试期间加大巡视力度,考试期间除学校安排的考场监考人员外,同时每场考试由各系部安排专人对考场进行巡视检查。

(三)考试违纪学生及时处理

1.学生因故因病不能参加考试必须由本人提出缓考申请,经班主任审批同意,由各系部统计并报教学处备案后,方可缓考,否则视为无故旷考。

2.对作弊违纪考生,严格按照《日照师范学校关于对学生违纪处分的规定》予以处分。

①学生严重违反考场纪律或者作弊的,该课程考核成绩无效,记为“零分”,学籍档案注明“作弊”字样,并由学校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,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。

②以夹带、偷看、传递、交头接耳、暗示等作弊行为或协同作弊者,给予警告(含警告)以上处分。替考、组织作弊、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有严重作弊行为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。

③违反考场纪律、扰乱考场秩序、不服从监考老师管理,顶撞老师等,视其情节轻重,给予严重警告以上(含严重警告)处分,并取消考试资格。

④无故旷考者,给予严重警告处分;补考作弊者,加重处分。

⑤以任何方式偷得试卷者,给予留校察看处分,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。

⑥干扰教师阅卷评分或无理纠缠者,给予警告以上处分;威胁教师以致行凶者,给予记过以上处分。

(四)考试守纪情况与班级考评挂钩

未发生违纪行为的“考试诚信班级”,班级考核总成绩+5分;班级违纪人数超过3人次(含3人次)的不得评为先进班级。

希望同学们认真准备,积极应考,严格遵守考试纪律,认真负责地为自己书写一份真实的答卷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山东省日照师范学校

2025年1月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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